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偃師市水利局的委托,就偃師市洛河生態環境綜合治理PPP后續項目咨詢服務機構選取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現歡迎符合相應條件的供應商參加磋商。
一、磋商項目名稱:偃師市洛河生態環境綜合治理PPP后續項目咨詢服務機構選取項目
二、招標編號:偃公采〔2017〕040號
三、資金來源及預算金額:財政資金,75萬元
四、招標范圍及工程概況:
招標范圍:洛河西段生態景觀工程、夏都大道南延工程、文化路北延工程;
工程概況:洛河西段生態景觀工程、夏都大道南延工程、文化路北延工程后續PPP項目包裝及招商階段的咨詢服務工作,主要內容包括協助搭建搭商工作組織框架、編制PPP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物有所值評價、項目實施方案及其他與招商相關工作的技術支持等內容。
五、服務周期:本項目服務周期為130日歷天,服務時限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延伸至本項目協議草簽為止。
六、投標人資格要求
6.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6.2、投標人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工程咨詢甲級資質;資產運營良好,不存在因借貸、擔保等可能影響投標人履行本項目的情況;沒有有損其經商聲譽的記錄,具有良好的經營業績和提供優質服務的能力;
6.3、有效期內的企業注冊所在地或項目所在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且查詢結果無行賄犯罪記錄;
6.4、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企業財務審計報告(若企業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則以企業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應年份的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
6.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6、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七、磋商文件的獲取
7.1、凡有意參加投標的企業請派代表攜帶授權委托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第六項、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所有資料(查驗原件,留存一套加蓋投標人公章的復印件),于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2:00時,下午15:00時至18:00時(北京時間)到偃師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偃師市首陽新區浙江大廈西北附樓)報名并購買磋商文件。
7.2、磋商文件售價300元/份,現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響應性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8.1、響應性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17年7月14日上午9時30分。
8.2、響應性文件遞交的截止地點:偃師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偃師市首陽新區浙江大廈西北配樓)
8.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性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九、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與采購網》、《河南省招標采購綜合網》、《河南省(洛陽市)政府采購網》和《偃師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
十、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偃師市水利局
聯 系 人:齊先生
電 話:13703791695
招標代理: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洛陽市澗西區遼寧路世紀華陽52號樓1306室
聯 系 人:蘇女士
電 話:0379-60865286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