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開封市水利局關于對“開封市水資源綜合規劃”和“開封市規劃水資源論證”編制服務項目采購(南水北調入汴工程要件)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開封市水利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南萬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開封市水利局關于對“開封市水資源綜合規劃”和“開封市規劃水資源論證”編制服務項目采購(南水北調入汴工程要件)
(2)項目編號:汴財招(2017)114號
(3)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4)采購預算:300萬元
(5)招標范圍:“開封市水資源綜合規劃”和“開封市規劃水資源論證”編制
2.2標段劃分
根據項目實際需要,本次招標為1個標段:
開封市水利局關于對“開封市水資源綜合規劃”和“開封市規劃水資源論證”編制服務項目采購(南水北調入汴工程要件)
2.3 計劃服務期及質量要求
(1)計劃服務期:六個月
(2)質量要求:成果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技術規范的規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同時具備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甲級資質、水利工程咨詢甲級資質以及水利行業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
(3)擬任項目負責人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從事過類似項目工作;
(4)2014年1月1日以來具有類似項目業績和經驗;
3.2投標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投標文件無效。相關主體信用記錄由評標委員會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并將查詢結果寫入評標報告。
3.3.投標人需通過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根據汴交管辦(2016)13號文件規定,不再要求投標人提供查詢無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在報名結束后,由代理機構直接向檢察機關進行匯總查詢無行賄犯罪檔案結果,查詢結果在評標時提交評標委員會使用;但投標人應配合并在報名時按要求提交查詢所需的必要資料(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副本】、查詢申請函、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查詢資料均需要加蓋公章并清晰可辨;)。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投標單位現場報名后需登陸開封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
3.6投標企業須在河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進行信用信息公開(以網上公示為準,下載河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查詢相關內容,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投標人的報名和開標時的委托代理人應是企業信用信息公開的委托代理人(以網上公示為準)。
4.報名時間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 7月3日至 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時至 11:30時,下午 14:00 時至16:30 時(北京時間,下同),在開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務大廳 5013 室 7號窗口(鄭開大道與三大街交叉口開封市民之家五樓)報名。
4.2 報名時須攜帶: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被授權委托人身份證、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以上所提供的資料均需加蓋公章復印件2套;行賄犯罪查詢證明資料1套。
(所有復印件必須是清晰、完整的,投標人應將相關證件的變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復印蓋章,招標代理機構對報名資料的審驗并不作為投標單位資格條件的最終認定,投標單位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開標后,仍將由評審委員會對投標單位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項目資格條件的投標單位的投標將被拒絕。)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4.4投標人需在開標前提交一定數量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數額為項目預算價的2%,由開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統一收退,具體數額詳見招標文件。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地點:開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五樓開標室
5.2投標截止時間:2017年7月24日上午10時00分 (北京時間)
5.3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開封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開封市水利局
聯 系 人:穆女士
電 話:0371-23838529
代理機構:河南萬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黃先生
電 話:13103785702
8. 監督單位及聯系電話
行政監督:開封市水利局規劃建設科
聯系電話:0371-23858529
紀檢監督:開封市水利局監察室
聯系電話:0371-2385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