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息縣2017年第一批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監理(以下稱本工程)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于國省補助資金及縣配套資金,招標人為息縣交通運輸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委托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息縣2017年第一批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監理
2.2建設地址:息縣境內
2.3監理服務期限:施工期及保修階段的全過程監理
2.4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項目共劃分為三個標段。分別如下:
第一標段:監理范圍為本次施工標段(八里岔鄉、曹黃林鎮、關店鄉、淮河街道辦事處、龍湖街道辦事處、產業集聚區)共6個鄉鎮全部建設監理工作。
第二標段:監理范圍為本次施工標段(孫廟鄉、白土店鄉、張陶鄉、東岳鎮、路口鄉、彭店鄉)共6個鄉鎮全部建設監理工作。
第三標段:監理范圍為本次施工標段(崗李店鄉、臨河鄉、夏莊鎮、小茴店鎮、包信鎮、陳棚鄉)共6個鄉鎮全部建設監理工作。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合格的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3.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工程專業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3.3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是本單位注冊的,具有相應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并同時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4信譽要求:投標人須具有企業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證明(查詢對象: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查詢時間應在招標公告載明的報名期間內);
3.5其他要求:
3.5.1投標人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13號及《關于進一步嚴肅查處投標資料造假、轉包和違法分包等行為的通知》豫交文〔2012〕251號文件的有關規定,不得出借資質圍標串標,一經查實,取消投標資格。
3.5.2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若出現上述情況,先購買招標文件者為有效申請人。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各投標人只可投報一個標段。
四、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報名時間:2017年7月3日起至2017年7月7日(節假日除外,北京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時間)。
4.2報名地點:信陽市新七大街府都花園8號樓6B 。
4.3招標文件1000元人民幣/標段,售后不退。
4.4凡滿足資格條件要求的潛在投標人,均可攜帶以下資料報名:
(1)法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或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
(2)提供“三、投標人資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資料;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驗原件后留一份按以上順序膠裝成冊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清晰完整的復印件,并逐頁標注“與原件一致”字樣;否則,不予接受報名。)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審查,招標代理機構對報名資料的審驗并不作為投標單位資格條件的最終認定,投標單位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開標后仍將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單位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將按無效標處理。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詳見招標文件;
投標文件遞交的地點為詳見招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6.1 開標時間:同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
開標地點:同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地點;
6.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發布招標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網站上發布。
八、聯系方式
招標人:息縣交通運輸局
聯系人:黃先生
聯系電話:0376-5851037
招標代理機構: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杜女士
聯系電話:1773703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