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施工標段:
原招標文件中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第6.1項“評標委員會的組建”內容為:
“評標委員會構成:5人(全部由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現變更為:
“評標委員會構成:7人(其中招標人代表2人,其余5人由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造價咨詢標段:
原招標文件中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第23項“評標委員會的組建”內容為:
“評標委員會構成:5人,由經濟、技術等專家組成。”
現變更為:
“評標委員會構成:7人(其中招標人代表2人,其余5人由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
原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中“6.1評標委員會”內容為:
“6.1.1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為5人。”
現變更為:
“6.1.1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其中招標人代表2人,評標委員會共7人。”
其余內容不變。
濮陽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