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智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鄭州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的委托,就鄭州市第三看守所和強制戒毒所采購防暑降溫用機制冰塊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按規定程序進行了競爭性談判,現將本次談判結果公布如下:
一、項目名稱:鄭州市第三看守所和強制戒毒所采購防暑降溫用機制冰塊項目
二、項目編號:鄭財競談-2017-160
三、談判公告發布媒體及日期:
公告媒體:《中國政府采購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鄭州市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
公告日期: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 16日
四、談判信息:
談判日期:2017年6月23日上午9:30分(北京時間)
談判地點:鄭州市高新區蓮花街11號1號樓A座河南智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樓會議室(鄭州市高新區雪松路與金梭路交叉口向東100米路北)。
談判小組名單:趙明慧、隋繼學、王向軍
五、中標信息:
中標供應商:鄭州市中原區亭君商貿行
中標報價:490290元
供貨期:合同簽訂后,按甲方書面要求供貨
質量要求:滿足國家相關標準和采購合同要求。
公司地址:鄭州市中原區中原西路44號7層E座
六、本次結果公示聯系事項:
采購人:鄭州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
聯系人:朱警官
聯系電話:15729376765
代理機構:河南智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馬女士
聯系電話:13938289758,0371-56788119
電子郵箱:2413807916@qq.com
七、其他應說明事項: 本次結果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鄭州市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等相關媒體同時發布。
各有關當事人對中標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收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同時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加蓋單位公章且法人簽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
本人身份證件(原件)一并提交(郵寄、傳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質疑函接受確認日期作為受理時間。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