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焦作市蘇藺水廠工程(一期)水泵及配套電機設備采購項目
二、項目編號:焦公管辦市政【2017】044號
三、招 標人:焦作市水務有限責任公司
四、招標代理機構:中建聯(lián)勘測規(guī)劃設計有限公司
五、變更內容:
1、 原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第1.4.1款投標人資格要求備注:“上述證明、證件除特別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復印件(原件備查,所有證件須在有效期內);在投標文件中所有內容的復印件必須與開標時查驗的原件對應,如果缺項或與原件不一致,視為缺少此項必要條件,則該項不予認可”。 現(xiàn)變更為備注:“上述證明、證件除特別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復印件(原件備查,所有證件須在有效期內)”。
2、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評審細則(一)初步評審中“初步審查及商務部分評分所需證件開標時要求帶原件,裝入檔案袋內開標結束后交給招標工作人員,并寫明明細。供應商投標商務部分需提供廠家證件原件”。現(xiàn)變更為“商務部分評分所需證件開標時要求帶原件,裝入檔案袋內開標結束后交給招標工作人員,并寫明明細。供應商投標商務部分需提供廠家證件原件”。
3、原招標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第一冊:投標文件商務文件中投標函第4條中的第7款取消。
4、原招標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第一冊:投標文件商務文件中投標函第8條“我方在此聲明,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及有關資料內容完整、真實和準確,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第1.4.4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現(xiàn)變更為“我方在此聲明,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及有關資料內容完整、真實和準確,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5、招標文件中的其他內容不變
六、發(fā)布公告的媒介:《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焦作市政府采購網》、《焦作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
七、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焦作市水務有限責任公司
聯(lián) 系 人:王先生
電 話:0391-3901007 0391-6386555
地 址:焦作市太行中路
招標代理機構:中建聯(lián)勘測規(guī)劃設計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張女士
聯(lián)系電話:13203915877
焦作市水務有限責任公司
中建聯(lián)勘測規(guī)劃設計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