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XCZB02-1706020
一、招標條件
河南省鑫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原環保熱力登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的委托,現就登封市南環二路(濱河路-天中路)及政通路(太和路-玉帶路)供熱主干網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歡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潛在的投標人參加本次投標活動。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登封市南環二路(濱河路-天中路)及政通路(太和路-玉帶路)供熱主干網勘察設計
2、工程地點:登封市南環二路(濱河路-天中路)及政通路(太和路-玉帶路)
3、項目概算:本次招標設計費約63萬元,勘察費約7.3萬元,共70.3萬元
4、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5、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劃分一個標段。
6、招標范圍及內容:登封市南環二路供熱主干網工程(濱河路-天中路)(管徑DN600,長度1400米;管徑DN400,長度7000米)及登封市政通路供熱主干管網工程(太和路-玉帶路)(管徑DN500,長度1200米;管徑DN400,長度1000米)項目的勘察設計。
7、勘察設計周期:20日歷天。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企業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甲級資質,并同時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公用行業熱力工程專業甲級設計資質,且具有國家質監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設計許可證(壓力管道GB2)資質。
3、項目負責人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具備相關(市政)專業中級(含)及以上工程師資格。
4、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4年5月1日以來至少具有一項類似項目業績(供熱管網建設工程的設計項目)。
5、投標人報名時須提交企業注冊地檢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需涵蓋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授權委托人),以發布招標公告報名日期內開具的為準。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7、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數量不得超過兩家,聯合體牽頭人應為設計單位。由同一專業的多個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連同其他報名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以自己的名義,或者與另外的設計單位組成聯合體參加此次投標。
四、報名須知
1、符合本招標公告相關規定的投標單位,請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14:00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到河南省鑫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808室(優勝南路26號國奧商務18層1808室)報名并領取招標文件。
2、報名時需攜帶資料:
本招標公告第三條“投標人資格要求”中規定的所有證件及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資質證書、銀行開戶許可證、擬派項目負責人的中級(含)及以上工程師證書和社保繳納證明材料、企業業績合同,以及單位注冊地檢察院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等,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聯合體各方除提供以上相應材料外,另提交一份聯合體協議書(詳見附件)。
3、上述資料在報名時均應攜帶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兩套(存檔用),要求所有復印件必須是清晰、完整的,投標人應將有關證件的變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復印蓋單位公章。
4、根據豫建[2016]38號文規定,建筑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可不提供原件,但應提供“建筑市場監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臺”信息查詢復印件并蓋章,保證查詢信息與復印件一致
5、報名人應保證其報名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一經發現有虛假資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投標資格。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1、招標文件出售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招標文件售價:6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費用補償:無設計補償費用。
七、投標文件的遞交
1、遞交投標文件的時間和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上同時發布。
九、聯系方式
招標人:中原環保熱力登封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0371-55326860
地 址:鄭州市鄭東新區才高街正光北街交叉口東方鼎盛中心A座8樓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省鑫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0371-63979883
地 址:鄭州市優勝南路26號國奧大廈1808室
郵 箱: hnxczbdl@163.com
聯合體協議書
(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成員) 自愿組成聯合體,聯合體全稱為 ,共同參加 項目名稱 的投標。現聯合體各方就有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1、 為聯合體牽頭人, 為聯合體成員。
2、聯合體內部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1)聯合體授權聯合體牽頭人對聯合體成員的投標資料進行統一匯總后一并提交給招標人,聯合體牽頭人所提交的投標文件應認為已代表了聯合體成員的真實情況。
(2)投標工作將由聯合體授權牽頭人負責;聯合體牽頭人合法代表聯合體提交并簽署投標文件,聯合體牽頭人在投標文件中的所有承諾均代表了聯合體成員。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文件,切實執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擔合同規定的一切義務和責任,同時按照內部職責的劃分,承擔自身所負的責任和風險,在法律上承擔連帶責任。
(4)如中標,聯合體內部將遵守以下規定:
a.聯合體全體成員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協議書,并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b.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成員承擔責任和接受招標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個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
c.聯合體成員的專業分工安排按雙方協商并簽訂的補充協議書執行。
(5)投標工作和聯合體在中標后設計過程中的有關費用按各自承擔的工作量分攤。聯合體各方在此期間產生的任何法律和經濟糾紛均與招標人無關。
(6)聯合體各方的職責分工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加以修改:
a.根據招標人指令;
b.經聯合體全體成員協商同意,并經招標人批準;
c.招標人認可的其他情況。
3、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協議書規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
4、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送交招標人一份,聯合體牽頭人及成員各 份;副本 份,聯合體牽頭人及成員執 份。
注:本協議書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授權委托書。
聯合體牽頭人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聯合體成員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