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項目編號:XCZB00-2507064
2、采購項目名稱:中原再擔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批量代償項目(2025年第一批次)委托清收服務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招標公告發布日期:2025年7月31日
5、評審日期:2025年8月11日
二、采購項目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項目概況:
本次55戶資料齊全的代償項目包括工行54戶,民生銀行1戶,涉及地區包括鄭州、焦作、開封、濮陽、新鄉等15個地市,代償時間從2023年6月至2024年7月,代償金額7960.73萬元。工行總對總1.0版本業務已經于2024年7月熔斷,除了已移交的55戶項目之外,剩余已代償項目還有20戶因資料不全暫不具備移交條件,近期補充材料后可陸續移交。
鑒于工行總對總1.0版本已熔斷,且近期可完成剩余20戶代償項目的資料整理并移交,資產運營分公司計劃將上述75戶代償項目集中委托清收。此次委托清收共涉及工行代償項目74戶,民生銀行代償項目1戶,代償金額共計10695.41萬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
地區 | 已接收戶數 | 后續待移交戶數 | 總戶數 | 代償金額(萬元) |
鄭州/開封/許昌 | 14 | 9 | 23 | 3370.84 |
豫東北 | 21 | 4 | 25 | 3671.95 |
豫西南 | 20 | 7 | 27 | 3652.62 |
合計 | 55 | 20 | 75 | 10695.41 |
鑒于該批項目最早代償時間距今已有兩年之久,且大部分項目借款人已經涉及多起訴訟、執行案件,資產質量較差,涉及地區分散,追償難度較大,按照集團公司《批量業務代償清收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擬通過競爭性磋商的方式,從集團公司中介機構庫內選取3家律師事務所盡快開展追償清收工作。
2、采購內容:代表委托人對總批量代償項目進行清收,對債務人、反擔保人進行訴訟、申請強制執行并進行現場催收,對債務人、反擔保人財產進行查找、調查、處置,運用司法強制手段極限施壓,深挖財產線索,擴大代償回收,確保應收盡收。
3、服務時間要求:
代理律師事務所應在簽訂代理協議后30日內完成現場催收工作,存在還款意向的簽訂還款協議;接收項目材料后30日內申請訴訟立案(簽訂還款協議且能夠償還首筆款項的可暫不予立案);民事判決書生效后30日內、民事調解書違約后60日內申請強制執行。
4、響應及報價內容:
風險代理費標準通過競爭性磋商方式確定,風險代理費按照回收額的一定比例支付,具體標準以律師事務所報價為主,以最終磋商結果為準。
服務費模式:前期基礎費用+風險代理費。基礎費用統一為3000元,不再單獨報價。單個包服務費支付最高不超過50萬元(含本數),包干收費,交通、食宿、文印等自理。
5、服務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6、服務期:2年。因還款協議/調解書/和解協議未履行完畢、追加股東、未實繳出資的原股東等被執行人而發起新的訴訟程序或因資產處置過程中發生異議及異議之訴事項的,期限可相應延長。
7、包段劃分:本次招標項目對75戶代償項目按照地域劃分合并為三個包,分別為A包(鄭州/開封/許昌地區)、B包(濮陽/安陽/鶴壁/焦作/新鄉/商丘/周口)、C包(洛陽/三門峽/平頂山/駐馬店/南陽/信陽)。每名投標供應商最多成交本項目的一個包。當同一投標供應商在不同包段中最終匯總得分排名第一的情況超過一個,則按包段的順序(A-B-C)推薦為靠前包段的第一成交候選人,并不再參與其它包段成交候選人的推薦,但不影響其作為合格供應商參加其它包段的評審。
三、流標原因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止,A包提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不足三家,本項目A包流標。
四、流標公告發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流標公告在《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中原再擔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陽光易招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五、其他補充事宜:無。
六、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 采購人信息
名稱:中原再擔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商都路67號G棟
聯系人:宋先生
聯系方式:0371-8960052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稱:鑫誠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市文化路與優勝南路交叉口國奧大廈22層2209室
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方式:0371-63979972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方式:0371-63979972
發布日期: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