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JTZB-2023-21
2、項目名稱:北區汛期市政道路及附屬設施修復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采購公告發布日期:2023年04月14日
5、評審日期:2023年4月27日
二、成交情況
包號 | 采購內容 | 供應商名稱 | 地址 | 成交金額 | 單位 |
1 | 北區汛期市政道路及附屬設施修復項目主要工程包括對孟津區中原路和河陽路既有的破損路面修補、深陷道路挖除及修復。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 | 海洋建設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陽市林州市建筑總部大廈P151號 | 544400.00 | 元 |
名稱 | 質量目標 | 合同履行期限 | |||
北區汛期市政道路及附屬設施修復項目 | 符合國家質量驗收備案標準 | (工期)20日歷天 | |||
采購范圍 | 項目經理及編號 | 企業資質 | |||
圖紙、工程量清單及競爭性磋商文件范圍內所有內容。 | 王鵬鯤、豫241212286352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
三、評審專家名單:
郭建偉(組長),張延生,耿劍波(采購人代表)
四、代理服務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采購代理服務費由成交人按《河南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意見》(豫招協[2023]002號)的工程標準向招標代理機構支付。
收費金額:6532元。
五、成交公告發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和《采購與招標網》上發布,成交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公告日:公告日即為成交通知書領取日。公告日起2個工作日內,被授權的成交供應商代表應到代理機構指定地點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逾期未領取的,視同公告日已領取。成交供應商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和程序與采購單位完成采購合同的簽訂。供應商對磋商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本成交結果公示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法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并提交質疑函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七、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采購人:洛陽市孟津區城市管理局
地址:洛陽市孟津區小浪底大道
聯系人:張先生
聯系電話:0379-66960618
采購代理機構:洛陽市建投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陽新區王城大道與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號樓1單元1919室
聯系人:魏女士
聯系電話:0379-65157779/80897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