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的若干意見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破除市場準入壁壘,嚴禁設置隱性門檻。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要求,全面排查限制市場準入的顯性和隱性壁壘,清理整治違規設置市場準入壁壘的各類不合理規定和做法,提高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效率,有序放寬服務業準入限制。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制定不當干預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行為防范事項清單,集中解決一批企業反映強烈的地方或部門保護、所有制歧視等問題。持續深化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排查清理隱性壁壘,改革完善招標投標體制機制,加強協同監管,推動形成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招標投標市場。嚴禁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之外設置附加限制條件,嚴禁制定歧視性政策,嚴禁設置“卷簾門”“玻璃門”“旋轉門”等隱性門檻。(河南省人民政府)
02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加快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實施營商環境優化工程。包括深化工程招投標改革、推進統一大市場建設、健全信用管理體系、規范工程價款結算等內容。針對企業提出招投標體系建設不完善、拖欠工程款等問題,完善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優化評標辦法;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勘察設計、工程監理、招標代理、工程造價等企業信用評價辦法;推行工程無爭議價款先行結算支付制度等舉措。(浙江省人民政府)
03
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通知
近日,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五十五條,分為總則、招標、投標、評標、監督管理和附則共六個章。(一)明確分類使用條件。(二)壓實招標人責任。嚴格落實招標人負責制,規范招標公告發布流程,確保信息公開透明。加強招標文件編制管理,嚴禁設置違法排斥性條款,保證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在資格審查環節,細化投標人資格條件設置標準,對資質要求、業績認定、獎項設置作出統一規定。推行項目負責人答辯機制,創新實施評定分離,進一步提高招標工作質量與效率。(三)規范投標人行為。(四)強化開標評標全流程管理。(五)嚴肅懲治違法違規行為。(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04
廣東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評標專家履職考核管理辦法的通知
近日,廣東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印發廣東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評標專家履職考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相比粵發改規〔2021〕1號文,主要進行以下調整完善:一是調整考核職責分工。根據職能調整,明確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部門會同省行政監督部門負責評標專家履職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管理,省政務服務數據事務中心作為省專家庫日常維護管理機構,協助開展評標專家履職考核工作。交易項目發起方發現評標專家存在履職負面行為的,在省專家庫填報評標專家履職負面行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行服務機構核實后予以記錄。二是明確履職負面行為。按照《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要求,重新梳理歸納出13條履職負面行為,實行扣分制,按照情節輕重分別對應考核扣10分(7條)、20分(3條)、30分(3條),同時結合工作實際,明確履職負面行為分別對應的記錄主體。三是加大專家獎懲力度。對連續2次年度考核優秀(90分以上)的評標專家采取下一年度教育培訓免試的方式進行獎勵;對年度考核結論合格(60分-90分)的評標專家,調整其下一年度抽取間隔期,降低抽取頻次;對年度考核不合格(低于60分)的評標專家,調整其出庫,通報入庫推薦單位。(廣東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05
內蒙古發展改革委關于更新內蒙古自治區招標投標領域問題線索征集渠道的公告
近日,內蒙古發展改革委更新內蒙古自治區招標投標領域問題線索征集渠道。受理2012年11月以來自治區范圍內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國有企業采購等四個領域的項目相關投訴舉報。現根據自治區情況,對原接受投訴舉報內容進行更新。(內蒙古發展改革委)